有借條和身份證號碼通常能起訴。起訴必須滿足四個基本條件: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當持有借條時,該借條可以證明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借貸關系,即滿足了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條件。同時,身份證號碼可以明確被告的身份,滿足有明確的被告的要求。因此,從這兩點來看,有借條和身份證號碼確實可以啟動起訴程序。
然而,為了提高勝訴的可能性,原告還應盡可能收集其他相關證據(jù),如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以證明借貸關系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這些證據(jù)能夠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jù)鏈,增強案件的說服力。
此外,原告在起訴前還需仔細核對被告的身份證號碼,確保被告身份的準確性。同時,應正確選擇管轄法院,確保案件在合適的法院進行審理。
綜上所述,有借條和身份證號碼通??梢云鹪V,但還需滿足其他起訴條件,并可能需要額外證據(jù)支持。原告在起訴前應充分準備,確保案件的順利推進。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