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 正文 離婚要攜帶什么證件材料 法助手 發(fā)布于2023-07-13 09:45:02 閱讀(0) 蔣雋哲 律師 北京市京師(無錫)律師事務所 擅長:刑事案件, 交通事故, 合同糾紛, 勞資糾紛, 咨詢我 1、戶口薄;2、居民身份證;3、《結婚證》;4、離婚協議。(協議應當規(guī)定雙方自愿離婚的含義,并就子女撫養(yǎng)費、財產、債權和債務的處理達成協議);5、同背景色,最近兩張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