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扣車后,需等待相關處罰決定完成,繳納罰款,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按規(guī)定流程申請取回車輛。
1. 接受處罰:酒駕行為被查處后,當事人需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包括罰款、吊銷駕駛證等。
2. 完成罰款繳納:按照處罰決定的要求,及時繳納罰款。這是取回車輛的重要步驟之一。
3.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可能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明、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 等待處理結(jié)果:交警部門會對酒駕案件進行處理和記錄,等待處理結(jié)果確認完成。
5. 申請取回車輛:在完成上述步驟后,向扣車的交警部門提出車輛取回申請。
6. 檢查車輛:在取回車輛時,可能需要對車輛進行檢查,確認車輛狀態(tài)正常,沒有在扣押期間受到額外損壞。
7. 辦理手續(xù):按照交警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的取車手續(xù),可能包括簽字確認等。
需要注意的是,酒駕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會導致車輛被扣,還會對個人和社會造成嚴重的危害。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酒駕行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nèi),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fā)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chǎn)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jīng)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jīng)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