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拘留通常是行政拘留,一般會被送至拘留所執(zhí)行,拘留時間為10日以下。
酒駕分為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酒駕被查處后,相關執(zhí)法部門會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等一系列調查程序。一旦確定屬于應拘留的情形,會出具相應的法律文書,如行政拘留決定書,并告知被拘留人的權利和義務。由公安機關將被拘留人送至指定的拘留所。
在拘留所期間,被拘留人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規(guī)范和限制。作息時間相對固定,需要遵守拘留所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飲食和住宿條件也有統(tǒng)一的安排。
總之,酒駕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應當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酒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