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議離婚不需要分居半年。
2.根據中國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則無需分居。他們可以直接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婚協議等材料到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交離婚申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