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進入檢察院階段,律師的作用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分析和建議:律師能夠深入分析案件,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建議,幫助當事人了解案件走向及可能的結(jié)果。
2.證據(jù)收集和整理:律師能夠協(xié)助收集、整理案件相關證據(jù),確保關鍵證據(jù)不被遺漏,提高案件勝訴率。
3.與檢察院溝通:律師能夠代表當事人與檢察院進行溝通,了解檢察院的辦案意見,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訴訟結(jié)果。
4.準備辯護策略:律師會根據(jù)案件情況,制定合適的辯護策略,并在庭審過程中為當事人進行辯護。
因此,在案件進入檢察院階段,請律師仍然是非常有必要的。律師的專業(yè)知識和經(jīng)驗,能夠為當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幫助當事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yè)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加調(diào)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