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女方不給男方房子補償款如何辦”問題近期有人在問,今天法助手小編就帶來相關法律知識與大家參考,另外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怎么辦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們一起來進一步了解下吧。
夫妻離婚后女方不給男方房子補償款如何辦
可以請求法官調解,分期履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zhí)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zhí)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zhí)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zhí)行的其他情形。
存在下列情況的孩子可以判給女方: 1.孩子還處于哺乳期的。 2.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 4.男女雙方的撫養(yǎng)條件,如工作穩(wěn)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 5.男方有不良嗜好。 6.8周歲以上的孩子希望隨母親生活的。
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不給怎么辦
針對離婚孩子判給女方,男方拒不執(zhí)行的情況,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強制執(zhí)行。在法院執(zhí)行的過程中,男方依然是拒不把孩子還給女方的情況下,法院就會對男方處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給男方施加壓力使得男方把孩子還給女方。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對拒不執(zhí)行有關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有關個人和單位,也應負協(xié)助執(zhí)行責任。在審判實踐中,法院除了會采取上述的對執(zhí)行人處以司法拘留的做法外,法官也會向被執(zhí)行的男方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積極主動地做各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以執(zhí)行和解的方式結案。若被申請人涉嫌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法院可以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離婚給女方如何補償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