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受工傷后不夠傷殘等級,要由單位支付護理費,康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伙食補助費以及誤工費。勞動者受工傷之后,需要先進行工傷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才可以獲得工傷賠償,賠償金可以由用人單位支付,也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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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不夠等級都需要賠償什么
工傷不夠傷殘等級,賠償具體如下:
1、醫(y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或在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fā)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fā)放。
對于對工傷傷殘等級結果達不到等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再次鑒定。對市級的傷殘結果達不到等級的,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工傷10級不賠償怎么辦
職工受到工傷后,公司不按規(guī)定賠償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驟為自己維權:
1、先申請工傷認定,企業(yè)作為申請人,在職工發(fā)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職工作為申請人,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提醒注意:要是企業(yè)沒在規(guī)定的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職工千萬記得要在1年內去申請工傷。
2、等工傷認定決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3、單位不承認工傷時,要是職工或者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否認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承擔舉證證明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沒有有力證明的,應當承認工傷。
4、能協商就雙方協商,在確定屬于工傷后,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能夠坐下來協商的,就雙方協商賠償數額和范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
5、協商不成申請仲裁,雙方協商不了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6、向法院進行起訴,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或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認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第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引發(fā)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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