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為對法律知識了解的很少,而導致自己沒有辦法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我們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本篇文章為您整理了一些關于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財產嗎,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的法律知識,請閱讀文章詳細內容了解。
婚后安置房是婚后財產嗎
1、婚后購買理論上是婚后共同財產,除非能證明錢是獨自出資的。
2、共同財產以領取結婚證之日為準。
對于婚后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訴解決。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證據(jù)即可判決離婚。
共同財產均分。
共同債務均攤。
過錯方少分財產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失。
要向對方要求補償,需要對方有過錯才行。
3、婚后用夫妻共同房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屬于支付方個人房產,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屬于夫妻共同房產;
該房屋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權利義務由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承擔;
由取得該房屋產權的購房一方按上述原則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購房屬于婚后的行為,因此,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基于在房產上的按份共有的約定,法院會尊重雙方的約定。
一般情況,房產的所有權由占份額較大的一方所有,根據(jù)市場的估價,給付另一方補償。
如果男女雙方都放棄房產所有權,法院可以將房產進行拍賣,然后根據(jù)雙方占房產的份額分配拍賣后的財產所得。
公司借款是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借款行為,用于婚后的購房,因此,借款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離婚復婚后財產是共同嗎
一般來說,離婚之后財產的劃分就屬于個人財產范圍,在復婚時未對財產做約定的,不算共同財產。
復婚僅是曾經是夫妻關系的人再次結婚,并不因結婚對象的不同,使婚前個人的財產在未經約定的情況下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復婚當事人在復婚前已不存在婚姻關系,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依法進行了分割,其離婚狀態(tài)下各自所有的財產,復婚后應仍為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前個人財產和雙方各自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的原則精神,表現(xiàn)為一種法定權屬。
原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已約定和經法律文書確定依法進行了處分,具有法律效力。
復婚后如果變更其權屬,則無依據(jù)。
所以,在復婚后,如果復婚當事人對原共同財產無新的約定或者無新的有力證據(jù),則應依離婚時的處分,認定為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老公的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若是婚后取得的公積金,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根據(jù)最新《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離婚時,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要是一方在結婚之前取得的公積金,則通常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二十五條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yǎng)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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