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界定,無效婚姻關系也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概念。了解什么是無效婚姻關系人對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正確理解婚姻法律制度至關重要。下面將詳細為大家解答相關問題。
一、什么才算無效婚姻關系人
無效婚姻關系人是指參與到無效婚姻中的相關人員。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在這些無效婚姻情形中涉及的當事人就是無效婚姻關系人。
對于重婚的情況,重婚者以及與之重婚的另一方都屬于無效婚姻關系人。比如甲在已經(jīng)和乙結婚的情況下,又與丙登記結婚,那么甲、乙、丙都是該無效婚姻關系中的相關人員。甲的重婚行為違反了我國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原則,其與丙的婚姻自始無效。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通常是指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這種情況下,結婚的雙方就是無效婚姻關系人。因為近親結婚可能會增加遺傳疾病的發(fā)生概率,對后代的健康產(chǎn)生不利影響,所以法律禁止此類婚姻。例如表兄妹之間結婚,他們就構成了無效婚姻關系人。
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男女雙方同樣是無效婚姻關系人。我國法律規(guī)定,男性結婚年齡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如果一方或雙方未達到這個年齡就登記結婚,該婚姻是無效的。比如男方二十周歲,女方十九周歲就登記結婚,他們的婚姻就屬于無效婚姻,他們就是無效婚姻關系人。
二、無效婚姻關系人有哪些權利
無效婚姻關系人雖然處于無效婚姻的狀態(tài),但他們也享有一定的權利。無效婚姻關系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只要符合婚姻無效的法定情形,當事人及其近親屬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例如在重婚的情況下,合法婚姻的配偶一方有權向法院申請宣告重婚的婚姻無效,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無效婚姻關系人在財產(chǎn)分割方面也有相應權利。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于因重婚導致婚姻無效的財產(chǎn)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chǎn)權益。比如在重婚案例中,合法配偶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享有相應的份額,在處理重婚者與他人同居期間的財產(chǎn)時,不能損害合法配偶的這部分權益。
無效婚姻關系人在子女撫養(yǎng)問題上也有權利和義務。無效婚姻期間所生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這意味著父母雙方都有撫養(yǎng)、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例如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yǎng)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費。
三、如何解除無效婚姻關系
解除無效婚姻關系主要是通過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據(jù)證明婚姻存在無效的法定情形。對于重婚的,要提供重婚者再次結婚的相關證據(jù),如結婚登記證書等;對于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要提供能證明雙方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如戶籍證明、家譜等;對于未到法定婚齡的,要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明,以證明結婚時未達到法定年齡。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后,經(jīng)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準許。一旦法院判決婚姻無效,該婚姻自始無效,雙方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在實踐中,可能會出現(xiàn)一些復雜情況。比如一方隱瞞自己的婚姻狀況或者親屬關系等情況與另一方結婚。在這種情況下,另一方發(fā)現(xiàn)后可以及時收集證據(jù)并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而且在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要注意時間限制。對于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在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消失后,當事人請求宣告婚姻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如結婚時一方未到法定婚齡,但隨著時間推移,雙方都已達到法定婚齡,此時再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法院一般不會受理。
總結來說,本文詳細介紹了無效婚姻關系人的定義,即處于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等無效婚姻情形中的相關人員。同時闡述了無效婚姻關系人享有的權利,如申請宣告婚姻無效、財產(chǎn)分割、子女撫養(yǎng)等方面的權利,還說明了如何解除無效婚姻關系,主要是通過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相關問題包括無效婚姻關系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在財產(chǎn)分割時如何界定無過錯方等。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法律咨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問建議本站在線咨詢律師,獲取更專業(yè)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