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刑事責任指的是在交通肇事之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行為所應承擔的刑事法律后果。
1. 當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責任人本應留在現(xiàn)場,積極配合處理事故、救助傷者,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如果選擇逃逸,性質就變得更加惡劣。
2. 刑事責任的認定通常取決于事故的嚴重程度。如果造成了人員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逃逸行為會加重處罰。
3. 具體的刑事責任可能包括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例如,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 司法實踐中,對于肇事逃逸的認定,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如逃逸的動機、逃逸的距離、是否及時主動投案等。同時,逃逸者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受害人的損失進行賠償。
總之,肇事逃逸的刑事責任是法律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公平正義,對這種惡劣行為進行的嚴厲懲處,以起到警示和預防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