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不賠償對方的量刑,需要綜合多種因素來確定。
1. 如果造成了人員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在這種情況下,未對受害人進行賠償,通常會面臨較重的刑罰。
2. 若僅僅是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且逃逸但未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比如,造成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且為了逃避法律責任而逃離事故現場。
3. 當出現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時,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法院在量刑時,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不僅僅是逃逸和未賠償這兩個方面。比如事故的具體情節(jié)、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行為人是否有自首情節(jié)、是否有悔罪表現等等。如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能夠積極賠償受害人,取得受害人或者其家屬的諒解,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量刑,從輕處罰。但如果始終拒絕賠償,那么就很難獲得從輕處罰的機會。
總之,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并及時報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