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團合同未簽訂前,游客是否可以退款需根據(jù)旅行社的條款和條件而定。
當游客決定參加旅游團但尚未與旅行社簽訂正式合同時,他們通常處于預訂階段。在這個階段,如果游客因為個人原因或其他合理因素決定取消行程,他們往往有權利要求退款。
是否能獲得全額退款取決于旅行社的退款政策。一些旅行社可能會收取一定的取消費用或保留部分費用作為違約金。如果旅行社已經(jīng)為游客的行程進行了特殊安排或預訂了不可退款的資源(如機票、酒店等),那么退款金額可能會受到這些費用的影響。
因此,在決定取消行程并要求退款之前,游客應該仔細閱讀旅行社的條款和條件,并與旅行社聯(lián)系以了解具體的退款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六十三條
旅行社招徠旅游者組團旅游,因未達到約定人數(shù)不能出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內(nèi)旅游應當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應當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達到約定人數(shù)不能出團的,組團社經(jīng)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組團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對組團社承擔責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達到約定的成團人數(shù)解除合同的,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