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予認定的情況主要包括:
1. 非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的傷害:若傷害發(fā)生在非工作時間或非工作場所,且非因工作原因所致,則不被認定為工傷。
2. 個人行為導致的傷害:如因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殘或自殺等行為導致的傷害,不屬于工傷范疇。
3. 非職業(yè)?。罕M管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患病,但所患疾病并非由職業(yè)活動引起,也不能認定為工傷。
4. 非因工外出受傷:非因工外出期間受傷或下落不明的情況,同樣不被認定為工傷。
這些規(guī)定旨在確保工傷認定的公正性和準確性,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實際操作中,工傷認定需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